我自从钱包放屁股袋里被偷过一次后,现在都不用钱包,直接放在牛仔裤的前袋子里。嘿嘿,安全高效,还省了买钱包的钱~ 晨光 发表于 2010-1-7 12:46
我也有此经历,不过比你严重的多。当时跟哪两个混蛋搏斗我的一双手都被“它们”的刀剌伤了,一共缝了14针呢。所以以后上街我从不背包,只穿口袋很多的休闲服。 听雨 发表于 2010-1-7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