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美犬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39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疾病医疗] 宠物医保实施细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7-25 2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宠物医保是合同式动物疾病防治的体制,以经济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医院以及饲养户。是由医院方来承担宠物疾病的防治责任。比如因疾病而死亡,则视为医院方违约,并且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即疾病死亡的赔偿。

  1、医保内容:包括免费医疗以及死亡赔偿。免费医疗包括宠物疾病的医疗费、材料费、诊断费、药品费以及每年两次体检、保健药、驱虫,实行100%的全额免费(不管疾病大小);死亡赔偿是指宠物疾病经本院医治而无效死亡的,要立即按照合同约定的宠物价值全额赔偿给饲养方。

  2、交纳费用:包括基本医保费以及死亡保障金,基本医保费按照宠物的大小确定,每只要120-190元;死亡保障金按照约定宠物价值10%计算,两项合计。

  3、保费确定:基本的医保费按照成年小型犬120元,大型犬是190元的基本原则据实依次确定;与此同时,一岁以下的幼犬上浮10%;在医保期之内未生病者,保费下浮5-10%。

  4、约定价值:约定宠物的价值是计算保障金以及死亡赔偿的依据 ,签定合同的时候按照该宠物实际市场的价格评估,双方认定即可,可以上下浮动20%。

  5、医保期限:在本院完成了预防注射的第七天之后合同生效,医保期为一年,次年可以续保,但是宠物王提醒您,要提前两周防疫、体检以及办理医保手续,以便时间连续。

  6、宠物标记:在合同中记载了宠物基本情况并且拍照,皮下植入芯片,以防止混淆。享受医保福利时须要带合同,结合芯片辨认。涂改合同或者是自行取出芯片者,医保失效。

  7、防病措施:承保宠物必须要在本院补打预防针,以便保证防疫的效果(费用另计),承保时以及每半年免费体检、驱虫、用进口的保健药,指导饲养方要科学饲养管理以用防疫灭病

  8、除外责任:因人为原因、难产、中毒、意外伤害或者是未经本院医治突然发生死亡的,医院方不免费以及赔偿责任;陈旧性疾病不在医保的范围。

  9、诚信原则:合同的签定都是要以互相信任为基础,院方的承诺要坚持诚信待人并且信守合同;饲养方不得恶意投保。

  10、技术保障:医院百余的平方面积,病健分区,化验室、X光拍片、独立手术室;教授、主治医生主诊,其他人不能指挥医生治疗、用药。科学的保健措施以及医疗方案,力保宠物的健康。

  11、宠物合同签定以后,中途任何的情况不退保。在合同生效前退保的,因已采取医保措施,倘若退保则按照总额的50%退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博美犬论坛 ( 浙ICP备09106582 )

GMT+8, 2025-5-4 15:10 , Processed in 0.070410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