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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美犬论坛交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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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4 0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仔细阅读宠物论坛下列规则,在本论坛发言者,其默认是您已经阅读和认可了本规则。

一、本论坛严禁发表包含以下内容的帖子:

(1) 政治、军事、宗教等一切涉及敏感话题文章;

(2)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论;

(3)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

(4) 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

(5) 侮辱诽谤、攻击漫骂、挑衅滋事、造谣惑众、散布隐私的言论。

(6) 任何违反国家关于互联网规定的内容,任何会员一经发现在本论坛发表上述言论者,除删除帖子、取消会员资格外,我们将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执法机关的调查。

(7) 本论坛网民必须无条件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及关于互联网规定的内容的任何违法帖子,除删除帖子、取消会员资格外,我们将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执法机关的调查。

二、用户名管理规则

用户不得注册以下用户名

(1) 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2) 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 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 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

(5) 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如“管理员、版主、GM”之类等。

(6) 图形、符号名字。

三、注意事项

(1) 所发表的言论应当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虚构,不夸大,以真诚和谦虚的态度与网友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提高。任何不以平等方式与网友进行交流者不受欢迎。

(2) 本网站分类开设了几个不同内容的讨论区,请注意在相应的讨论区里只能发表内容相关的贴子,以维护论坛的系统性和整洁性,非相关内容将被删除或移动到相关的讨论区,而不事先说明。

(3) 转载其他来源的文章或资料时,必须注明作者以及所刊载的刊物/网站名。因转载而涉及的版权问题由转载者自行负责。严谨剽窃他人文章作为自己的发言。

(4) 注册用户应妥善保管用户名登陆密码,不要使用过于简单的密码,在公共电脑登陆网站离开前应退出登陆,以免被他人冒用用户名。如出现用户名被他人盗用或不同人员使用同一用户名而导致交易问题、违规发言等,责任一概由该用户名原注册人负责。本站用户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转让,一经发现立即锁定用户名。

(5) 对于本站管理和发展的建议或者投诉可发到《建议与投诉区》,不通过这个渠道对网站或者网站管理人员进行攻击谩骂者,按人身攻击处理。

(6) 任何个人或者团体、公司不得注册多个用户名(马甲),隐瞒真实身份,进行恶意攻击或者自我吹捧、炒做,一旦发现立即公布,并封用户名。对于部分屡教不改的团体及公司将屏蔽其关键词。

(7) 对于未经许可转载本站原创文章的商业网站,本站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的权利,并屏蔽其关键词。

四、关于商业信息/广告

(1) 除了专门设置的销售信息区用于本站发布销售信息外,其他版块不允许发布任何商业广告。

(2) 如发现乱发广告贴或通过论坛悄悄话乱发广告者,一律全部删除所发帖子/悄悄话,并锁定用户名。对于不断注册重复发广告者,将屏蔽IP并屏蔽有关关键词。

(3) 提醒大家网上交易有风险,交易区所有交易行为均与本站无关。

五、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宠物论坛,各版区在遵守本规则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自己有特色的版面细则。本规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未尽事宜将逐渐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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